談疫苗智財權》 迷思一:保障專利有助創新?

原刊於 苦勞網
譯者 / 蘇子軒 台大醫院不分科住院醫師

迷思:智財權使新冠肺炎藥物與疫苗的研發取得突破。
真相:公共資金與集體的努力推動了新冠肺炎領域的研發的進展。

印度-南非提案的反對者主張「智財權促進創新。」這是長久以來支持智財權保護的論據,並提倡更嚴格的法律管束。然而,證據卻顯示相反的事實。

新冠肺炎大流行已在世界各地造成重大疾病、死亡、並使人們生活崩解,這促使研究者和資助者以前所未有的規模,齊心投資並著手研發新冠肺炎醫療產品。這次疫情中,政府和公共資助機構投資了數十億美元來支持新冠肺炎領域的研發。許多製藥企業的目的卻是將源自於全世界的公有實驗室與公共資金的科學突破加以商業化。此外,政府、健康照護工作者、病人、新冠肺炎倖存者、以及社會大眾,則為不同療法與疫苗的臨床試驗和其他研發活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智財權促使新冠肺炎藥物與疫苗的突破的說法是具誤導性的。公部門資源、慈善捐助、以及齊心結束一場致命疫情,才是推動這場空前研究的主要驅力。讓單一企業壟斷控制重要的健康工具,既不合理也適得其反。這種壟斷控制阻礙了生產的擴大,而擴大生產原可確保全球平等獲取這些產品以結束疫情。為壟斷保護辯解,也違背了將新冠肺炎藥物與疫苗視為全球公共財的呼求。只有全世界都擁有使用、生產與供應的權利──透過准許《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的智財權豁免──才能恰如其分地與這些集體的努力成果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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